渠县牧政执法工作以开展“动物卫生产地监管年”为契机,按规操作,阳光用权,进一步规范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县牧政执法产地检疫生猪39.2万头,牛0.87万头,羊1.05万只,禽类60.7万羽。屠宰检疫生猪31.35万头,牛羊1.33万头,禽类113万羽。全县定点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含产品折算数)127.58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死亡生猪共计4422多头。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
同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例,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执法车辆48人次,检查养殖场486次,屠宰场53次,动物及产品经营户273户,检查发现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180公斤,依法处理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180公斤,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