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达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达川区长江食品公司冻库例行检查时,发现叶某、田某和李某3名经营者从河南、重庆等地输入动物产品未经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指定通道进入,未向指定通道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当天执法人员对叶某等3名当事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调查核实,3名当事人跨省输入动物产品未经四川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指定通道进入的违法事实属实,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3名当事人作出了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成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辖区冻库管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于长江食品公司冻库未严格履行验证查物主体责任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