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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农业局依法开展饲料产品免税工作
时间:2016-05-05 00:00:00 点击: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工作,促进饲料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四川省农业厅统一安排,达州市农业局依法开展饲料产品免税工作。

  一是严格免税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的规定执行。

  二是严格抽样检测。按照省厅要求,申请免税的饲料企业的抽样工作由各市(州)饲料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请免税的企业委托省饲料监察所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免税手续。样品覆盖不同饲喂动物的主要产品且抽足数量。

  三是严格办理程序。饲料企业申请,持检验报告和与省饲料监察所签订的《委托检验合同(协议书)》到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办理免税手续,凭免税手续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截至目前,我市13家饲料生产企业均已按时送检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