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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大春粮食生产及项目采购用种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12-04 00:00:00 点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用种主体:

20203月至20209月,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同步分别开展了大春粮食作物水稻、玉米新品种集中展示示范和大区生产示范工作,展示了近三年审定水稻品种7个,玉米品种12个,对其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丰产性和抗逆性等特征进行了科学观察,邀请农科院、种子、农技、植保等行业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根据专家结果,就2021年度大春生产用种及品种集中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大春粮食生产科学选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达州市常年大春粮食面积和产量居全省前列,在全省产业发展中地位举足轻重,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推进乡村振兴,至关重要。按照全省“10+3”农业产业体系谋划与全市农业“9+3”产业发展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把达州建成川粮优质供应基地,对建立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产业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产业要发展,种业须先行。因此,把好粮食选种用种关口,特别是集中采购中科学筛选采购对象、自觉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把关种子质量十分必要。

二、大春粮食生产指导品种

(一)中稻直播指导品种(3个):野香优9901、神农528、望两优华占;适宜油菜-水稻生产模式油菜茬口直播指导品种(2个):内5768、泰优1060

(二)玉米生产指导品种(4个):金亿1157、黔玉1808、冠玉57、禾康9号。

三、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一)科学选择采购对象。在严格把关招标企业资质前提下,要严格筛选项目采购品种。一是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推介的大春品种。如:宜香优2115、川优6203等优质大品种。二是市级发布的生产指导品种中推介的优良品种和适宜全程机械化生产的品种。三是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生产现状筛选的适应性特别强、表现优异的品种。

(二)严格把关种子质量。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采购水稻、玉米种子的交货验收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采购品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市及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采购种子的常规质量及转基因、真实性检测工作,做到分品种、按批次监督抽检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避免大面积生产出现严重问题,促进粮食高质高效创建及全市生产水平再上台阶。

 

附件:1达州市2021年度水稻生产部分指导品种简介

            2达州市2021年度玉米生产部分指导品种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