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移民局扶贫领域工作
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8年9月10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小流
同志们:
刚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晓东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此次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就开展巡察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下面我就开展好本次专项巡察,再讲三点意见: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专项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8月29日,王雁飞同志在省委第三轮巡视动员会上深刻指出,巡视具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在脱贫攻坚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当“旁观者”、做“局外人”。按照省委“巡视带巡察、上下联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的部署要求,市委自觉把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作为落实“两个坚决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的具体实践,抽调精干力量组建2个巡察组,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第五巡视组对12个省直部门的专项巡视,同步对市扶贫移民局等12个市级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市委此次专项巡察,目的就是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深入发现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决策部署上的“温差”“落差”和“偏差”;就是要抓住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增强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能力,确保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不断夯实脱贫攻坚组织基础;就是要紧盯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持续震慑,更好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市委巡察组干部一定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聚焦专项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深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同时,希望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看待本次专项巡察,深刻认识省委、市委对做好此次三级联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切实提高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决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第二,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做好配合巡察各项工作
配合巡视巡察,是中央赋予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刚性约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列一条,增加了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而且本次专项巡察的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等成果也将上报省委巡视组,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配合巡视巡察的有关规定,充分信任市委巡察组,全力支持和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一要端正态度。从上半年对县(市、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看,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推进有力,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而且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这类问题在我们市级部门是否也同样存在,是不是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都需要通过专项巡察进行把脉问诊,把问题病灶深入发现出来。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巡察监督作为一次锤炼党性、清洁肌体、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上来。
二要全力配合。此次专项巡察系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下开展,要求更高、标准更严,而且要比省委巡视组提前10天完成巡察任务,时间特别紧、任务特别重。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持续用力、善作善成。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参与巡察工作,主动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说明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坚决杜绝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搞“攻守同盟”以及打击、报复、陷害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等影响或对抗巡察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从严处理。要切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办公设施配备、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要配合做好延伸了解工作。要严格资料报送时限和质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随要随报”,全力保障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三要抓好整改。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要全面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项巡察期间,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用好“四种形态”,依纪依规查处。对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漏洞,要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四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今天会议的主要精神,各被巡察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进行报道;参加会议的各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召开本单位相关会议,将动员会精神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组织大家自觉参与配合市委巡察。
第三,严明纪律规矩,切实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市委巡察组代表市委权威,巡察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市委形象,备受关注。市委巡察组干部一定要树牢党纪党规意识,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以铁的纪律维护好巡察干部形象,切实做到让市委放心、干部群众满意。
一要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巡察组干部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以对市委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正确履行好市委赋予的职责使命,切实担负起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
二要依纪依规开展巡察。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和权限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中的重大事项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擅作决定。专项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同时,要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注重摆事实、讲道理,使巡察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市委巡察组干部要严守巡察工作各项纪律规定,决不允许出现隐瞒不报、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在这里,我们也请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发现巡察干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通过市委巡察办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同志们,从今天起,对6个单位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就正式开始了。做好此次专项巡察,是市委交给市委第一巡察组和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的一项共同政治任务,是大家共同的政治责任,一定要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在此,衷心感谢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市委巡察工作的支持。欢迎大家对巡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祝愿同志们在巡察期间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