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农业〔2017〕228号
达州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业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川区农业局、达川区农业(畜牧)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近期,达州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将开展2017年度农业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学历和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评为农艺师;
2、获得硕士学位后,聘为助理农艺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及大专毕业后,聘为助理农艺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工作满4年。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按照中央职称改革文件精神,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领导小组考核测评、单位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工作庸懒散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三、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表内各项内容按填表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单位推荐意见1份。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单位推荐意见需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业绩、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均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或著作1篇,论文或著作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关。
6.申报晋升职称之前连续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以及申报晋升职称之前连续3年以上的继续教育登记证或成绩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7.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籍档案复印件、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文件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查人须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内容和业绩成果来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评审。
1、农艺师申报专业如下:
(1)农学;
(2)植保;
(3)土肥;
(4)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
(5)园艺(蚕桑)
(6)综合(含科教、农广校、信息)。
2、畜牧师申报专业为:畜牧。
3、兽医师申报专业为:兽医。
4、工程师申报专业如下:
(1)农业机械(化);
(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3)农产品储运与加工;
(4)农业环境工程;
(5)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
(6)农村能源工程;
(7)水产工程。
四、答辩要求
(一)答辩对象
2017年凡申报农技系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达州市农业局中级职务评委会组织的答辩。
(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有弄虚作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要通报批评单位及相关审查人员。被查实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二)评审材料中《一览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将会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它附件材料合装。
(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格式正确,证明材料充分,手续完整齐全。凡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
(四)评审材料请按申报中级职务材料目录表顺序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贴上《材料目录表》,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五)《一览表》需由单位汇总、盖章;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
(六)评审材料请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和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后,务必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人事科(72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一)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留相关材料。
(二)有关表格(包括《袋内材料目录》、《评审表》、《人员情况一览表》)请到www.dzsnyj.com首页资料栏中下载,也可在达州市农业人事QQ群共享中下载。
达州市农业局
2017年9月19日
达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