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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宣汉县土地流转见成效
时间:2018-12-07 00:00:00 点击:

    近年来,宣汉县农业局以深化“三权”分置为契机,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为载体,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农村土地流转步伐逐步加快、面积大幅增加、模式不断创新,涌现出一批流转规范、手续完备、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工作呈现出“宣传广泛、参与积极,依法指导、机制灵活,模式多元、程序规范”的特点。截止2017年12月止,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到26.98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9.82%,比上年23.73万亩增加3.25万亩,增幅达到13.7%。
    按流转形式划分:出租13.66万亩占50.63%;转让0.28万亩占1.03%;互换0.26万亩占0.96%;股份合作6.85万亩占25.38%;转包5.08万亩占18.83%;其他形式0.85万亩占3.15%。2016到2017年,全县流转备案500亩以上22宗、100亩—500亩138宗。
    按流转去向划分:种养大户6.04万亩占22.38%;家庭农场2.24万亩占8.3%;农民合作社11.53万亩占42.62%;工商企业6.01万亩占22.28%;其他主体1.15万亩占4.11%。
    按流转用途划分:粮食作物2.40万亩占8.89%;经济作物22.68万亩占84.06%;畜禽养殖1.17万亩占4.33%;水产养殖0.30万亩占1.11%;农机加工0.27万亩占1%;其他用途0.16万亩占0.59%。
    目前,该县土地出租费用平均600元/亩(折算成中等稻谷240公斤),最高1300元/亩(折算成中等稻谷520公斤),流转耕地基本是以农用为主。
    宣汉县土地流转工作初步建立了县有管理中心、乡镇有工作人员的机制。县流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制作了土地流转程序图、规范合同文本、备案申请、流入流出申请等流转备案须提交的样本资料,程序简化且容易操作。从2015年起,建立土地流转县、乡分级审查。重点审查流入方的主体资格、征信情况、农业持续经营能力及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
    (一)强化“五重视”,助推农村土地流转
    1.重视宣传发动。以农村土地确权和脱贫攻坚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召开动员会、院坝会,散发传单,悬挂标语,制作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解读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原则、优势,动员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消除部分农民群众认为土地流转后就是失地的错误认识,提高农民群众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2.重视政策支撑。先后出台了《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汉县农业局、宣汉县工商局关于大力开展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汉县农业局、宣汉县工商局、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宣汉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暂行办法》、《宣汉县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评选暂行办法》、《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的通知》等文件,鼓励和支持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土地流转,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扎实推进。截止2017年12月止,全县共有各类种养殖专业大户1660余户、专业合作社1079个、家庭农场294户、农业企业175个。
    3.重视资金投入。近年来,以农建综合示范区为依托,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大力实施田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土地整理改造工程,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万多亩,项目区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自2009年起,县财政逐年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每年投入2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点推动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展示范创建。2016年,县财政拿出3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奖补,此举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
    4.重视产业带动。产业发展是土地流转的生命力所在。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围绕现代粮油、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茶叶等特色产业扩大规模,提升产业效益。如:毛坝镇引进优秀创业人员饶猛,成立松柏公司流转土地4000多亩,建设高山高品质水果基地;凤鸣乡引进业主赵纯刚成立民刚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原红岩果场荒芜土地近3000亩,建设高山优质水果基地;明月乡业主陈卓流转土地打造了川东片区有名的“川东莲乡”;茶河镇引进工商资本投资通过租赁和入股方式流转土地2200亩;以庙安、南坝为核心,辐射天宝、天台、茶河、塔河、凉风的万亩脆李产业基地;天生镇进步村引进业主,采取群众入股土地2243亩种植各类水果成立了群鑫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柏树镇引进业主成立优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千亩油橄榄,实行按年、按股递增式分红,加快了群众脱贫奔康的步伐。全县上下通过抓特色产业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
    5.重视模式创新。借助发展我县现代粮油、牛、药、果、茶、菌等特色优质产业,积极完善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带动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生产。推广“合作社+公司+农场+农户”模式,业主投入资本和生产技术,鼓励农户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采取“租金保底+入股分红”、“入股分红+劳动收入”等多种利益分配方式,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二)狠抓“四规范”,服务农村土地流转
    1.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对委托流转的,须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书;以转包、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的,农户应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受让方将农户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应取得原农户的同意。凡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要及时注销、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
    2.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样式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印制,各乡镇、村、社统一使用。
    3.规范土地流转备案。建立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流转行为依法依规;建立和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稳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关系;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建立分组备案制度:100亩以下的由乡镇负责审核备案;100-500亩的由乡镇初审,县农业局负责复核备案;500亩以上的由乡镇初审,县农业局等负责复核,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备案,确保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4.规范流转纠纷调解。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建立调解队伍,夯实业务培训,形成“乡村组三级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土地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