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10大河流农业部门河长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 7月24-28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渠江流域非法捕捞问题突出的主要河段开展了渔政执法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达川区桥湾镇、石梯镇、渠县文崇镇、三汇镇、临巴镇和通川区江陵镇的河边、码头,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督查。一是座谈交流。与渔民、群众面对面交谈,倾听他们对保护渔业资源的呼声和诉求,了解当地渔业非法捕捞情况。督查组共开展座谈会7次,参会人员60余人次。二是实地巡查。督查期间督查组共实地登船检查渔业船舶21艘。检查中发现达川区桥湾河段兰某、渠县临巴河段李某、通川区江陵河段李某渔民救生衣未配备到位,渠县临巴河段2艘非法载人载物渔船。执法人员当场给予了纠正,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执法检查。7月24日夜间,据当地群众举报,达川区桥湾河段有人非法电鱼。接报后,由于缺乏水上交通工具,督查组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予以支援配合,当场查处了符某非法电鱼案,收缴电鱼工具一套,25日凌晨又查处了渠县文崇河段周某某非法电鱼案,现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均交由当地依法处理。此外,督查组分别与当地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衔接,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对贯彻落实河长制,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执法督查行动重在宣传渔业相关法律法规,整治非法捕捞行为,督促各地对主要河段设立非法捕捞警示牌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渔业法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确保我市天然水域生态平衡,保护渔业资源,推进渔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