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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监管机制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2016-09-01 00:00:00 点击:

2016年,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县落实监管机制,增添措施,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是重技术,规范标准化生产管理。对16家共21万亩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全域标准化生产管理;督促使用规范、安全的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建立生产档案和农产品销售档案。严防产地农产品防腐保鲜管理,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目前,全县建立种植农产品监督档案178家,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100%。
二是抓源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主产区域为重点,加大农药市场、生产源头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药,特别是对销售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的商家,从重依法严惩。截至8月底,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整顿农资经营店236家次,检查农产品生产大户、专合适农资库房178家次,查处1起销售禁用农药、2起超保质期,2家违规使用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强检测,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截至目前,县乡共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5633个,其中定量检测230个,平均合格率为99.2%;按照4:2:2的比例抽检种植散户、基地大户、“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地农产品,对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下达整改、处罚通知书,事后重点加强了对种植业主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责任,农药规范使用常识的宣传培训。
四、建机制,确保监管长效。2016年,县政府出台《宣汉县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县、乡(镇)、村“三级”机构、部门、人员职责;与各乡(镇)、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建全“三级”监管体系和县、乡(镇)、生产主体检测体系;县本级投入财政资金9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品牌认证等专项工作开展;完善责任追究、信息报送、风险预警等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