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川区农业农村局,达州高新区数字经济局,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级有关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精神,现就高技能人才参加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
在《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达市农函〔2022〕102号)评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高技能人才评审范围,即: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申报农业系列初中级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从事技术技能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应参加相应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
(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学历和资历条件。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称的,除必须达到上述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 助理级职称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 中级职称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问题;
(3)承担或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或在技术技能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四)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1. 技艺精通,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
2. 技术技能拔尖,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3. 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 熟练掌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被认定为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人员情况简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答辩及评审。
(一)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
7.农业机械化;
8.水产。
(二)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简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单位推荐意见需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业绩、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均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申报人员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7.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现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按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所有材料需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晋升职称之前连续4年的继续教育材料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以及申报晋升职称之前连续4年以上的继续教育登记证或成绩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9.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由各单位负责查验。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权限逐级上报。
3.申报材料中《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应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
4.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5.若有破格人员,请单独提供一套破格证明材料。
6.《一览表》需由单位汇总、盖章。《一览表》内容务必真实无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7.申报人员材料应由各单位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市政综合大楼070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五、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2022年,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六、其它事项
有关表格(包括《袋内材料目录》、《评审表》、《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等请到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j.da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