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26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与饲料兽药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开江、大竹、渠县、经开区的兽药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追溯工作落实情况和各地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四个县(区)兽药监管职能职责明确,人员基本落实,监管措施基本落实,兽药追溯能力有所提升,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一是兽药追溯工作落实不够。部分兽药经营企业以设备、网络问题等原因,没有采集和上传进销存信息,不能保证全数据追溯;甚至有的企业设备闲置不用。二是兽药经营许可证存在过期现象。个别兽药经营企业(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未在经营许可证期满前依法提出换证申请,监管部门对许可证过期的监管存在不作为或慢作为。三是兽药使用存在监管盲区。部分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无兽药采购和使用记录,对购进的兽药未进行查验,个别养殖场发现无“二维码”兽药,兽药使用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四是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查处兽药违法案件数量较少,有的在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是零办件。
各地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兽药监管,细化监管措施,落实工作职责,为恢复生猪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