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生猪保供稳价九条措施》有关部署,着力平抑“猪周期”,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达州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强化生猪基础产能保护临时救助机制落实
1. 根据农业农村厅修订发布新的《四川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后,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优化完善《达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2. 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各地最低保有量,或当全市生猪养殖严重亏损时,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立即研究制定临时调控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各级财政对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猪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重点补助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二、强化融资需求保障
3. 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实质性加强生猪养殖信贷支持力度,把各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作为重点,在企业增信、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不得随意断贷抽贷。
4. 积极探索企业与金融机构联盟合作模式,按照“试点完善、成熟推广”的方式,建立更加精细完备的生猪保供稳价保险体系。着力扩展抵押担保范围,落实养殖场设施设备及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参照生猪政策性保险保额标准确定评估价值,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相关贷款抵押率。
5. 各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要发挥政策性担保功能,积极主动为生猪养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向金融机构开放共享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相关必要信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三、加快规模养猪场确权登记
6. 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对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从事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并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的生猪圈舍等建设场所,业主可积极申请相关不动产权登记。
7. 对已确权登记的规模养猪场需要转变用途的,可由权利人申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四、加大保险保障力度
8. 全面落实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加强生猪养殖保险政策的宣传,加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力度,对挂牌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种猪场和育肥场实现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9. 鼓励购买必要的商业附加险种,提高养殖户抵御风险能力,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要及时足额理赔,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10. 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进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等积板参加,确保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五、开展猪肉储备调节
11. 按照《达州市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调控预案》相关要求,在猪粮比<5:1和猪粮比>12:1时,市发展改革委同相关部门及时会商研究,提出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和储备投放等响应措施,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实施,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商业储备力度。
12. 支持屠宰企业与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紧密合作机制,发展订单生产。开发生鲜猪肉分割包装,构建“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供应链体系。推动猪肉规模化精深加工,有效解决过剩产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六、加强市场监管和引导
13. 各级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依法依规适时采取提醒告诫、约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坚决打击捏造散布不实消息行为,引导养殖场(户)客观研判形势。
14. 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食堂与养殖主体开展订单养殖,定期定价采购猪肉。在猪价过度下跌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探索发放猪肉或猪肉产品消费券,刺激猪肉消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七、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5. 持续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管理,完善非洲猪瘟防控“3+1”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强化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猪Ⅱ型链球菌病等疫病防控措施,加大疫病监测流调力度。
16. 扎实开展春秋季动物防疫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力度,坚持不懈做好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科学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全面推进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建设。
17. 严格执行跨境引种规定,充分发挥4个省际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指定通道卡口作用,守牢检查卡口,加强生猪调运监管,落实分区防控制度,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八、做好降本增效工作
18. 积极做好生猪生产降本增效工作,提升科技赋能增效,各县(市、区)要扎实开展液态料精准饲喂示范推广。
19. 实施生猪种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鼓励核心育种场培育新品种(配套系)。全面实施遗传改良计划,提高优良种猪利用效率和扩大生猪良种覆盖面。健全生猪良繁体系和冻精冷配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基层人工授精站(点)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
九、压实工作责任
20. 生猪保供稳价工作及成效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市县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生猪保供稳价工作。
21. 生猪产业专班要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好本地区生猪保供稳价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达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其它为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