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支持达川区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区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和达川区人民政府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18条措施》。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关于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18条措施》在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4日
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关于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18条措施》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文天,联系电话:3091632
电子邮箱
请发送至邮箱1824732125@qq.com
附件:《关于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18条措施》
附件
关于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
18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加快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支持达川区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高质高效“天府良机”,补齐农机装备短板,为充盈“天府粮仓”贡献更多达州力量,制定以下措施。
一、大力支持农机园区建设
1. 支持达川区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区(以下简称达川园区)创建省级产业园区,打造全国丘陵山区现代农机研发制造推广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 推动达川园区管理机构升格。〔责任单位:市委编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3. 优先支持达川园区和企业包装重大项目,承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达川区人民政府〕
4. 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时,统筹调剂全市增量空间,专项支持达川园区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达川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支持完善功能配套
5. 争取省农业农村厅下放更多权限,增强达川园区省级农机鉴定分中心职能职责,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
6. 支持达川园区建设农机交易中心,推动全市农机销售企业向园区转移,打造川东农机交易集散地,支持园区农机企业参加“川货全国行”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达川区人民政府〕
7. 支持达川园区成立农机产教中心,组织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企业、职业学院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省级农机装备产业实践基地和研学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川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支持农机产品应用推广
8. 市级财政每年统筹资金4000万元支持达川区开展农机推广;各县(市、区)分别出台农机推广专项政策,同步开展“达州造”农机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支持开展农机装备示范推广,各县(市、区)分别建设丘区农机应用场景1—2个、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大力推广使用“达州造”农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支持申办国家、省级丘区农机产业发展大会,举办川渝丘区农机操作大赛,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农机大赛,开展农机手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大力支持园区招商引资
11. 鼓励各县(市、区)招引农机装备产业上下游企业,并引导企业入驻达川园区,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集群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注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壮大达川区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暂定为“达州市达济股权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达川区人民政府〕
13. 每年举办丘区农机大型专题推介会,争取省级开展专题推介。〔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达川区人民政府〕
五、大力支持农机科研创新
14. 支持达川园区和企业申报(参与)国家、省级等重点科研项目,优先支持实施市级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等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15. 支持达川园区和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商标注册、专利转化等项目,鼓励开展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并按规定给予资助补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大力支持农机人才引育
16. 支持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及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达川园区涉农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设农机相关专业或课程,订单式培育农机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17.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科技人才申报“学术技术带头人”“突出贡献专家”“达州人才市长奖”“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十大科技未来之星”等科技人才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18. 加大农机操作、维修培训等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