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原则,坚决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攻坚战 ——王全兴副市长督查达川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时间:2017-08-16 00:00:00 点击:


    

王全兴副市长(右二)在新隆养猪场现场督察

    8月10日,副市长王全兴率市农业局负责人到达川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达川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环保局、区畜牧局和相关社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陪同督查。

    王全兴先后到三里坪街道小河嘴社区李绥容养殖场、万通商贸有限公司三里坪活禽临时屠宰场以及河市镇新隆养猪场,实地查看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从现场的督查结果来看,李绥容养殖场已关闭,新隆养猪场已按照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治污设施的整改,由于地处禁养区,该场已在准备关闭(搬迁)。

    督查中,市农业局、达川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全市和达川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王全兴指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虽在有序推进,但进度缓慢,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彻底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攻坚战,依法依规加大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和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整治力度。王全兴强调,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全面清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市里督察发现的问题“三大重点”加强督查,限期整改。二要坚持属地管理、联合整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政府作为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对所管辖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农业部门要会同环保、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三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补偿的原则。为有效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应依法给予补偿;对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依法规范管理。四要坚持引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禁养区养殖户的生计问题,引导扶持他们发展其它产业致富;对抗拒、阻挠整治者,环保部门依法强制执行、严肃查处。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以及禁养区外养殖场治理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