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解读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6月11日,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视频会。市、县、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分管同志,相关科(股)室、站、中心等负责同志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具体负责集体经济发展负责人67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谢述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定位、成员确认、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对村级合同的签订流程、期限、履行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人何国君解读了《达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内容,对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把握、短板弱项和努力方向进行了逐一讲解。本次培训对全市农经干部职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人深入理解、准确掌握法律条文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各参训人员要认真消化本次培训内容,依法依规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对前期开展的清产核资开展“回头看”,对一些核查质量不高的村要深入一线指导,确保帐实相符、帐物相符。要全面启动 村级合同清理,彻底纠治超期限、超低价、显失公平等违规合同,新签订合同要严格履行程序,做实审查审核环节,并报乡镇备案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全环节管住村级合同。要持续推进排查问题整改,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质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