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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聘用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时间:2026-04-21 11:12:24 点击:

为提升达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达州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达州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聘用为常年法律顾问,诚邀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

一、服务范围与内容

1. 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等的论证、审查;

2.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对:重要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的法律论证;

3. 日常涉法事务处理:包括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审查、修订,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做好法律风控等;

4. 行政争议协助: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意见;

5. 法治培训与研讨: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开展专题法律培训,参与疑难法律问题研讨;

6. 需要协助开展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费用支付

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服务情况续签。服务费用按年支付,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三、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具有完备规范的管理制度,律师团队人员稳定;

3. 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有相对固定行政法律专业律师团队;

4. 近3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指派律师要求

1. 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2. 律师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4. 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业绩;

5. 能保证紧急事项24小时到现场响应,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在1-2个工作日内响应。

(三)其他要求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我局法律顾问的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复议、诉讼、行政处罚案件、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四、报名材料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指派律师简历及其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律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律师团队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无违规承诺书;

5. 近3年内律师事务所是否受到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6. 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业绩资料;

7. 服务方案、报价函、合同样本;

8. 限价2万元以内。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资料请密封送达(密封处加盖公章),并预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五、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30前,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将比选资料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2. 送达地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达州市政综合楼7楼705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联系人:杜昕东,联系电话:0818-3091630。

六、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2026年4月24日9:30

评审地点为:达州市农业农村局719会议室(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达州市政综合楼7楼)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发布公告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发布。

附件1评分标准.docx

附件2报价书.docx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