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水产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5-28 00:51:43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水产局肩负全市渔业行政执法和水产行业管理职能。是从事水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广、渔政管理和执法、水产食品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的单位。

  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4.24亿元,农民人均渔业收入384元,人均增收20元以上;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全市完成抽检任务570个,合格率98%以上;开展集中渔业行政执法4次,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12次;完成渔船检验1213艘,船检率达到100%。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水产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7人,现有在职人员1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水产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20.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6.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4.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0.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9.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360.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水产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渔政管理和执法、水产食品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市水产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488.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渔政执法管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00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3.00 万元,主要用于: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6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向上级争取项目、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轿车 1辆,越野车1 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6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渔政管理和执法、水产食品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市水产局2016财政预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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