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州 市 农 业 局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175号提案
的答复函(A)
王明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行联耕联种试点工作的建议》(第17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联耕联种是近年来新探索实践出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我市尚未正式开展“联耕联种”试点工作,但在生产上已出现了一些自发的带有“联耕联种”性质的合作形式,这些规模化、专业化的服务,大大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资源利用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如:宣汉县胡家镇鸭池村共流转700亩土地,由1户专业大户、1户家庭农场负责统一耕种,其他生产环节由农户各自负责,实现规模化发展。万源市白羊乡成立了白羊茶叶专业合作社, 采取现金入股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两种方式,入股和租赁土地2300亩,在生产过程中全部统一耕作、统一管理,使农户从简单的生产合作走向经营合作。2015年,该合作社入股农民103户,带动当地农民698户发家致富,户均增收达7300元以上。
为积极推进农村多种合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我市重点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明确产权,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度建设,为农户开展多种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建立土地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搭建专业化服务网络。一是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预计2016年年底完成,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能够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二是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办发〔2015〕77号),明确提出了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撂荒耕地的流转和托管、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同时依托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搭建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等平台,提高土地流转的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壮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市已出台《达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达市府办〔2014〕75号)、《达州市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办发〔2015〕76号)等一系列培育指导文件,壮大发展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去年年底,我市共培育专业大户6000家,龙头企业133家,2649家农民合作社,790家家庭农场。组织多批次合作社理事长、农场场主、社员等参加国家、省、市和县级培训,培育了一批技术牵头人,提供了人才技术保障。四是开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各种机耕机播、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蓬勃发展,比“十一五”增25%,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显著增加,实现了由关键环节向全程服务转变。五是逐步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我市正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应用,加速农业、科技、粮食和其它涉农信息的整合力度,探索建立乡村文化信息工作室,在科技市场信息、产品包装及营销思路、项目包装代理、咨询论证及工程验收、休闲创意农业项目规划设计、农用设施专业维修维护等方面提供服务。
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准备明年开展联耕联种试点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带有“联耕联种”性质的合作形式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同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制定出试点实施方案,选择1-2县,每个县选择2-4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能人大户的积极性,宣传相关政策到农户。摸底已有“联耕联种”性质的合作形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做到服务能力与联耕联种相匹配;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水平,提升联耕联种区域沟、渠、路,农田连片整理等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联耕联种区域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统筹协调发展,引导联耕联种向联管、联营拓展,整体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四是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广,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农业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