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农业局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
答复函(B)
庞福佑委员:
你在市政协第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达州市通川区纳入全国产粮大县的建议》(第17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申报全国产粮大县相关政策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县特别是产粮大县发展,为充分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从2005年开始评选全国产粮大县,并且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全国产粮大县申报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评选工作由各级财政局为主,各级农业局协助。全国产粮大县评选条件是:近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大于1000万斤,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以纳入。产粮大县资格实行粮食生产“谁滑坡、谁退出,谁增产、谁进入”的动态调整制度,且每五年调整1次。
二、通川区未纳入全国产量大县的历史原因
2015年达州市通川区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以前,幅员面积较小,农业发展以蔬菜、花卉、水果等为主,城郊型农业特点十分明显。2015年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后,通川区政府发展农业的思路有了变化,农业发展逐渐向粮食生产倾斜,并且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技术培训、科技攻关以及省、市、县一系列项目的实施,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才有了较大幅度提高,近两年粮食总产稳定在20万吨。根据国家评选全国产粮大县条件,通川区以前及当前还不具备申报资格。
三、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尽快将通川区纳入全国产粮大县
2015年通川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幅员面积有所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总产有了较大幅度增加。经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局、通川区政府等的共同努力,已将通川区纳入四川省粮食生产大县。下一步将通过继续实施四川省粮食提升工程、达州市粮油高产创建等项目,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基地建设、培育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质量,从而稳定通川区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达到全国粮食生产大县评选条件,并与达州市财政局、通川区政府、通川区财政局等的共同努力,在国家调整全国粮食生产大县期间,积极争取将通川区纳入全国粮食生产大县。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达州农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农业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