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达州市委:
你委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用好农技扶贫人员的建议》(第15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配置农技人员”的建议
你委在提案中提出关于“合理配置农技人员”的建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自2015年11月起,我局按照省、市脱贫攻坚“5+1”帮扶力量工作要求,在全市828个贫困村派驻农业技术人员1140人,其中省农业厅7人,市农业局70人,县(市、区)农业、畜牧食品局238人,乡镇农技员825人。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2名种植、畜牧、水产、林业技术人员,做到828个贫困村驻村农技员全覆盖,为每个贫困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驻村农技员协助贫困村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技术培训、培育科技示范户,驻村时间全年均超过到60天,台账和工作日志齐全。2017年,按照“换人不撤人”的原则,各县(市、区)结合贫困村产业发展情况,对部分驻村农技员进行了微调,尽量做到专业对口。目前,全市828个贫困村驻村农技员达1026人(其中省级7人、市级63人、县级172人、乡级784人)。由于驻村农技员的选派大部分是以各乡镇农技站技术人员就近驻村为主,为有效避免选派单一、技术服务不全面等问题,全市农业系统选派种植、养殖中高级技术人才212人,组建了农业专家服务团50余个,在关键农事季节,对贫困村进行巡回技术指导服务。2017年上半年已开展专家巡回服务378次。2017年4月,我市32名驻村农技员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川委〔2017〕182号),10名驻村农技员获市委、市政府表彰(达市委〔2017〕52号)。
二、关于“落实有关补助资金”的建议
你委在提案中提出关于“落实有关补助资金”的建议,我局把落实川农业〔2016〕55号文件精神纳入对各县(市、区)驻村农技员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协调,确保驻村农技员待遇落实。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均按川农业〔2016〕55号文件的要求落实了驻村农技员休假和探亲待遇,为农技员任职期间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了农技员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一次性2000元补助费,并按每个派驻村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安排了农技员技术培训工作经费。
三、关于“加强协同扶贫力度”的建议
在加强协同扶贫力度上,我局一是加强与金融、工商、国土、林业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积极鼓励农户以土地、劳动力、林权等资源和产业扶贫资金、财政周转资金、扶贫信贷资金入股龙头企业或联合组建股份合作社发展产业,采取专合社+贫困户+村集体组织、贫困户+业主、贫困户+龙头企业等形式,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2017年配合贫困村新培育农民合作社86个,家庭农场45家,目前全市已创建有市场竞争力、有规模、管理规范的市级以上示范社(场)156家。在贫困村率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与合作制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变资源、资产、资金为贫困户和村级集体的股金,有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加强与农业产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沟通。2017年5月,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选派县、乡农技人员、产业发展大户、科技示范户、“田秀才”、“土专家”共计740人,组成非贫困村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分片区对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20户的非贫困村进行农业技术指导。截止2017年6月底,累计开展巡回服务1600余次,指导培训贫困户3.5万余人,发放技术资料7万余册。
最后,再次感谢你委对农业技术扶贫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