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农业局关于达州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的核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26 19:25:19
        今年,我市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97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2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825人、计划外培训新型职业农民649人,截止2017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一)科学确立培育机构。充分发挥农广校等公益性机构的作用,建立各类资源有序参与的培育机制。按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自愿申请报名、资质核查和公开评比,最终确立我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16家。
        (二)合理分解培育任务。各项目县结合培训机构办学特点和业务优势,将培育任务进行了合理分解,2017年现代青年农场主统一由省级培训机构进行调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由县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确保了培训质量和培训进度。
        (三)有序推进培育工作。项目下达后,各项目县及时协调财政部门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启动会。自2017年9月以来,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育任务和要求,分别细化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采取县城集中办班、深入乡镇分片区办班、深入农户实地指导、一对一跟踪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培育工作。截止12月底,全面完成学员名单全部录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系统。
        (四)扎实开展培训工作。一是摸底调研,确定培育对象。围绕主导产业,组织开展摸底调研,收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有关信息。二是规范培训,创新培育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遴选培训师资,结合学员需求和农时季节开展全产业链培训,按照“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训方式,落实培训实训工作。三是加强管理,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引导产业政策、金融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优先向受训者倾斜,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产业指导、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推送等跟踪服务。通过系统培育,激活农村青年自身创造活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使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共计55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机构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其中通川区54万元、达川区96万元、宣汉县107万元、开江县85万元、大竹县96万元、渠县75万元、万源市43万元。各项目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一)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要求,现代青年农场主调训每人连续支持2年,人均补助标准每年3500元/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对象补助标准3000元/人,计划外培训各培训机构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业务范畴,自筹资金,自主开展培训。
        (二)严格规范使用范围。按照省上出台的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市县农业部门严格督促各培训机构拟订详细的“培育资金使用方案”,并送培育办、农业局、财政局逐级审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育教材、技术手册编印、宣传档案、教学教具等资料费;学员住宿交通、误餐补助等培训费;学员实训观摩、教师授课及指导差旅补助及跟踪指导服务等方面,做到了培训名额和补助资金公开透明。
        三、主要措施
        创新培育机制,优化培育模式,实行身份界定、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五位一体”培育模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结合,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主要采取了“345”的培育工作举措:
        (一)制定三个实施方案。为确保培育效果,严格政策要求,各培训机构在市、县培育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化实施方案,并实行主管科(股)室、局分管领导、局长逐级审核同意后实施。一是培育工作方案。必须全面、详实、可操作,有具体措施、有时间安排、有保障机制,体现培育过程、培育特点、培育效果。二是资金使用方案。实行培训券管理,现场核发,如实填写,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使用标准,细化使用科目,规范开支票据,规范的验收报帐办法。三是班级教学方案。一班一案,有教学内容,课程设计,选聘教师,时间安排,坚持做到班额适中、教学内容新颖适用。
        (二)坚持四大培育要求。确立了“举办一个专业、培育一批带头人、致富一方群众、壮大一项产业”的培训思路,围绕重点产业,提出了“四个突出”的培育要求:一是突出培育重点。坚持四个围绕,即重点围绕传统粮油、茶果、蔬菜、肉牛、生猪、家禽等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培育;围绕农业产业重点区域科技示范户及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培育;围绕专业大户、专合社、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育;围绕返乡大学生、务工青年培育青年农场主。二是突出办学特点。各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农广校主要负责培育生产经营型业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问症把脉;县级站所负责培育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员,为产业发展输送复合型人才。三是突出扶贫培训。各培训机构以精准扶贫为己任,围绕全市828个贫困村,结合贫困村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将培训班举办到各个贫困村,将培训学校举办到农家,这样既满足了农民所需,又解决了“学劳”矛盾。四是突出培训效果。在培训过程中,为实现“短期培训、抛砖引玉、拓展理念、素质提升”的目标,采取了理论授课、现场教学、参观学习、交流互学的“四种培训方式”。即:理论授课由选聘的教师讲解专业重点知识,解答学员生产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现场教学在田间或基地由教师现场示范与指导;参观学习统一组织学员深入龙头企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及专合社实地参观感受;交流互学组织学员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这样逐级推进,不仅授课内容丰富全面、生动形象而且通过现场参观、交流发言,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有效克服了成年人“听不进去”的问题。学员学习热忱高,兴趣浓,培训效果好。
        (三)实行五大培育体系。采取了“五位一体”培育体系,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是身份界定体系。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的标准,出据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帐户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家庭农场或专合社备案登记),符合条件的,方可纳入培育对象。二是技能培训体系。其一是理论培训15天(课堂9天、实训参观6天),科学编制培训内容,设置教学课程,保证授课时间,教师选聘,集中办班,一班一案,一人一档,一人一名指导员;其二生产实训。组织学员到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地进行实习和考察学习,并记载实训记录卡;其三实行考试考核。培训期间,不定时抽查学员出勤,培训结束,统一组织考试,对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三是认定管理体系。出台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且符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者,由本人自愿申请,领导小组确认发证。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实行“新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制度,并使之成为政府、社会和农业项目扶持的依据。四是政策扶持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在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信贷融资、项目扶持、土地流转、税费减免等方面,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给予政策扶持。五是跟踪服务体系。实行“一带一、一跟一”联络机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的,一人一名指导员,一年以上跟踪服务,建立联络信息台帐和服务跟踪记录卡。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更好地推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市级和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市、县农业局具体负责,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办公室。牵头拟订具体工作方案、认定管理办法及扶持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完善运行机制等。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了项目推进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和阶段总结会,有力促进了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办公室汇同县财政局,对各培训机构开展培育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检查,实行开班第一课制度,指派专人重点检查:学员身份核实、理论授课质量和时间、实训内容及效果、指导内容及跟踪服务情况、扶持政策落实及项目资金使用等。
        (三)注重宣传引导。一是各项目县对培育的典型,从文字、图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宣传;二是通过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开班第一节课宣讲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型农民培养工作,营造培育良好氛围;三是有效利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在培训班结束后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监管系统,并及时上报培育信息,全面宣传了培育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参训人员组织较为困难。在当下“386199”部队占主体、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的现状下,学员组织较为困难,完全符合条件的不多。
        2.农民主动参训意识不强。由于部分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目的及意义了解不够;部分学员对未来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方向信心不足,政策支撑有限,导致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3.学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参训学员文化程度从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到大学本科,每个层次的学员都有,导致众口难调,这给教学管理和授课教师带来难度,对授课老师教学提出了挑战。
        4.扶持政策落实较难。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全方位的配套扶持过程,单依靠农业部门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地方政府本身财力有限,协调金融、信贷、项目等配套扶持政策投入不够。
        5.培育任务下达太迟。由于任务不能及时下达,项目县普遍存在前期等、后期紧,前期事少、后期事多,培训时间太过紧张,影响培训效果。
        (二)建议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政策扶持力度。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经过培育认定发证的,上级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凡认定的应该凭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以后享受各类扶持、补助时应作为主要依据之一。
        2.整合各部门资源扶持职业农民发展。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力量加强资源的整合和政策扶持力度,集中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和扶持,着力解决培训后无政策支撑的短板。
        3.安排一定的业务工作经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培育是一个系统、专业、长期的培育,所需资金较多,而目前各级财政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工作经费上有政策支持。
        4.年初下达培育任务。建议每年3月底前就下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以便各地及早安排启动培育工作。
        5.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议上级在各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激发更多农民参训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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