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24日,省农产品质量中心主任丁明忠一行到达州市宣汉县、达川区和渠县三个县(区)开展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核查验收工作,我市三个县均通过核查验收。 核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先后对达州市宣汉县、达川区和渠县的50%共107个乡镇的农资经营门店、种养殖大户、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对照考核标准对全县(区)创建资料逐条审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宣汉县、达川区和渠县人民政府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核查组认为,三个县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了政府、部门、生产主体“三大责任”,健全了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肯定成绩的同时,核查组对三个县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监管、检测、执法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监管人员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四是进一步发挥追溯体系作用,扩大追溯应用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