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川区农业农村局,达州高新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农业农村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艺、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本级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资历年限。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1.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通过国家职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资格。
2.农艺师(兽医师、畜牧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三)基层倾斜政策。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1.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2.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
(4)具有指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的能力。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②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③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七)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2.“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八)破格申报条件: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九)申报岗位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请结合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适当申报。
(十)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助理农艺师、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园艺茶叶;
5.植保;
6.土肥;
7.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8.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9.水产。
(二)助理畜牧师、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15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1)。
六、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2024年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符合免答辩条件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三)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四)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详见附件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电子版请一并报送。相关表格资料可在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j.da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达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市政府综合楼701)
联系电话:0818-3091650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doc
2.XX关于推荐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函附件2.doc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doc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